与食堂的协议
甲方:某某高校全体学生
乙方: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乙方(即食堂)须做到以下条款:
1、油炸糕、馅饼的直径必须超过5cm
2、包子馅里出现“小强”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3次
3、肉菜里肉的含量必须超过5%,米饭里沙子的含量必须低于10%
4、一些家常菜应标明名称,至少能让10名以上同学分清其中物质成分
5、厨师不准按长相确定给饭的数量
6、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最起码不能遗留人类或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7、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必须当着至少5名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在嘴里停留时间超过10秒钟,才能供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须做到以下条款:
1、不准在食堂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在旁边悬挂“小强”的尸体,并召开追悼会
2、不准用馒头花卷等杀伤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部位
3、因饭菜引起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食堂工作人员进行
4、不得要求漂亮妹妹一次拿10个以上的饭盒到窗口打饭
5、女同学吃到已经法定死亡的“小强”时,尖叫的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6、不得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牌失利的惩罚赌注
7、当天饭菜有鸡爪时,不准集体把鸡爪中指竖立起来,插在饭盆里向厨师示威
以上条款双方须严格遵守,违约方将被罚吃光食堂当天所有剩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