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bain - 2008-3-17 9:04:00
24个“申根协议国”包括:
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瑞典。
原有的15个“申根协议国”
“申根协议国”目前共有15国,它们是: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挪威、芬兰、丹麦、冰岛、瑞典。根据“申根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申根成员国颁发的“申根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来源:北京青年报)
游客持一张申根签证 08年出境游可多玩九个国家
从2008年1月起,游客只要取得一张申根签证,可以多游览9个国家: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
从08年1月起,又有9个欧洲国家将正式加入《申根协定》。欧盟在今年11月份举行的外长会议上正式通过了有关申根区扩大的文件,从明年1月起,捷克等9个国家将加入《申根协定》。届时,中国公民手持一张申根签证,能去游玩的欧盟国家将从现在的15个增加到24个,几乎囊括了欧洲大陆的所有重要旅游国家,特别是多了不少东欧国家。
个人怎样办理申根签证?
第一步:准备好8项相关资料
1申根国家的邀请函
2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个人护照
3护照照片10张
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名片2张
6个人存款证明
7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8所在单位的担保信,中英文各一份。
第二步:去相关国家的驻华使馆办理
准备好相关资料后,需要去相关国家的驻华使馆办理。一次去若干国家的,通常向第一个抵达的国家或停留最长时间的国家大使馆办理。(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背景资料:申根协定及申根签证简介
一、申根协定及申根签证概念: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
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
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
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
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日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15国,即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希腊、奥地利、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
二、申根签证的种类及申办办法:
1、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两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只在该国使用的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证。每次过境时间一般为3天,最长为5天;
2、申根签证的申请颁发有以下几种: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