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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ain - 2008-6-7 10:44:00
上海德签-一般要求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2007年11月28日版
我如何在德国总领事馆获得签证?
签证申请步骤如下:
预约日期
· 电话预约
每周一至周五8:00时至16:30时(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改为8:00时至15:30时)
电话号码:62171520转220分机
· 网上预约
网址:www.shanghai.diplo.de “ 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用电子邮件预约日期”
请注意完全有可能预约到三至四周后的日期。
德国公民的配偶无需预约时间,但须在上午窗口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时至
11:30时)前来面谈。
申请表格
从本馆网站www.shanghai.diplo.de“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签证申请表格”下载
· 短期申根签证申请表(每半年最多居留90天)
· 长期居留签证申请表(居留90天以上)
本人提出申请
· 申请签证:每周一至周五按约好的日期和时间准时到达领馆(楼前等候区)
· 在楼前等候区领取进门单
· 凭此单前往14楼签证处
· 安检后领取号码
· 等待该号码在显示器上显示
· 号码一经显示即按显示器指示前往2、3或4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 在签证处收款处缴纳签证费
领取护照
· 一俟收到领取护照通知即可领取护照
护照发放:每周一至周五13:30时至14:00时
· 13:30时后前往14楼签证处
· 安检后将护照领取通知交给收款处,抽取号码
· 等待该号码在显示器上显示
已做出是否签证决定的护照既可自取也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快递信封可在签证处等候室领
取。快递费为上海市内人民币35元、邻省45元。
咨询签证程序可致电6217 1520或写信(邮件地址:passvisa@gk-shanghai.org.cn;传真号
码:6218 0004)和我们联系。我们希望尽可能缩短您和其他申请者的等候时间,因此请理
解各窗口和收款处不回答问询。
除说明原因的特殊情况外请勿询问签证手续进展。这种问询不会加快办理进程。
cobain - 2008-6-7 10:45:00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旅游签证
2008年1月11日版
持申根签证者(只要签证上没有其他加注)有权前往所有“申根国家”(比利时、丹麦、德
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
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
利)。半年中最长逗留期为90天。
我须提交哪些材料?
1. 两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附上三张证件照(照片要求见“护照和签证的照片要求”须知)
2. 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仍不少于90天的护照
3. 团体旅游:设在德国的某家旅行社开具、签名的预订证明,证明中须写明日程安排、往返和当地
交通、住宿和全天膳食情况
个人旅游:各项旅行预订证明(旅馆、交通)
请注意:旅馆预订证明必须是下榻酒店发出的附酒店签章的传真件,打印的电子邮件不被认可
4. 旅游资金证明(路费和逗留期间所需费用)
5. 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医疗保险证明
这一旅行医疗保险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 承担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不仅适用于事故、而且适用于生病时)
• 承担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
• 最低保险金额:30000欧元
• 须有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例如通过一个办事处)
6. 中国籍申请人提交:户口簿
7. 所有其他申请人提交:中国居留证
8. 工作单位出具的写明申请人职位、休假天数、保留职位的准假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列出单位地
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并写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工
资单或工资卡银行对账单。
若申请人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9. 未成年人提交:在一家德国驻外使/领馆亲笔签署或经公证的父母双方同意其赴德声明、经认证的
出生公证书。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原件及其附英文或德文译文的公证书
所有材料均请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材料不全的申请很遗憾无法受理。
我还须知晓哪些情况?
1. 个别情况可能需要补交其他材料。
2. 本馆可要求提供所交材料的德文或英文译文。
材料齐全后,本馆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审核签证申请。其间不回答有关办理情况的询问。
手续费是多少?
手续费为60欧元,用人民币支付。
请注意,签证处所有公务行为均免费。仅须支付上述手续费。发放申请表和所有资料及预约时间均
免费。
我向哪家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下列有固定领区的使领馆:
1. 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上海
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邮编:200041,电话:(021) 6217 1520,传真:(021)
6218 0004
2. 驻成都总领事馆主管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成都
人民南路4段19号25楼,邮编:610041,电话:(028) 8528 0838,传真:(028) 8528 0866
3. 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广州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电话:(020) 8330 6533,传
真:(020) 8331 7033
4. 驻香港总领事馆主管香港和澳门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
中心21楼,电话:(00852) 2105 8777,传真:(00852) 2105 8788
5. 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省份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
街17号,邮编:100600,电话:(010) 6532 5560,传真:(010) 6532 3557
我可以何种方式、在何处向驻上海总领事馆提交申请?
所有16周岁以上的申请者均按预约日期本人到签证处申请签证。16岁以下的申请者可通过一名自
己信任的人递交申请。
预约签证申请时间的途径:
1. 电话预约: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6:30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为8:00至15:30时),电话号
码:(021) 6217 1520转220分机
2. 通过网页www.shanghai.diplo.de“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用电子邮件预约日期”中的表格预约。
德国公民的配偶无需预约时间,但必须本人前来递交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至11:30时。
本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1. 申请签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于预约时间点放行,请准时到达本馆办公楼前等候区
2. 护照领取:每周一至周五13:30至14:00时。
已做出是否签证决定的护照既可自取也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快递信封可在签证处等候室领取。快
递费为上海市内人民币35元、邻省45元。
cobain - 2008-6-7 10:46:00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探亲访友签证
2008年1月11日版
持申根签证者(只要签证上没有其他加注)有权前往所有“申根国家”(比利时、丹麦、德国、爱沙
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奥
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利)。半年中最长逗留
期为90天。
我须提交哪些材料?
1. 两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附上三张证件照(照片要求见“护照和签证的照片要求”须知)
2. 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护照
3. 旅行费用来源证明
该证明应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本馆凭本人最
近收入证明呈交
4. 经济担保人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5. 如邀请两人以上:邀请人住房面积证明
6. 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医疗保险证明
这一旅行医疗保险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 承担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不仅适用于事故、而且适用于生病时)
• 承担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
• 最低保险金额:30000欧元
• 须有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例如通过一个办事处)
7. 中国籍申请人提交:
• 户口簿原件及所有页码和加页的复印件
• 若申请人与邀请人是亲属关系,请去相关公证处开具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8. 所有其他申请人提交:中国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9. 工作单位出具的写明申请人职位、休假天数、保留职位的准假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列出单位地
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并写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工
资单或工资卡银行对账单。
若申请人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原件。
10.未成年人提交:在一家德国驻外使/领馆亲笔签署或经公证的父母双方同意其赴德声明、经认证的
出生公证书。离异父母的子女另交父母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如在中国离婚:子女监护权归属)
原件及其附英文或德文译文的公证书
所有材料均请呈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材料不全的申请很遗憾无法受理。
我还须知晓哪些情况?
1. 个别情况可能需要补交其他材料。
2. 本馆可要求提供所交材料的德文或英文译文。
材料齐全后,本馆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审核申请签发签证。其间不回答关于办理情况的询问。
手续费是多少?
手续费为60欧元,用人民币支付。
请注意,签证处所有公务行为均免费。仅须支付上述手续费。发放申请表和所有资料及预约时间均
免费。
我向哪家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下列有固定领区的使领馆:
1. 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上海
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邮编:200041,电话:(021) 6217 1520,传真:(021)
6218 0004
2. 驻成都总领事馆主管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成都
人民南路4段19号25楼,邮编:610041,电话:(028) 8528 0838,传真:(028) 8528 0866
3. 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广州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电话:(020) 8330 6533,传
真:(020) 8331 7033
4. 驻香港总领事馆主管香港和澳门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
中心21楼,电话:(00852) 2105 8777,传真:(00852) 2105 8788
5. 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省份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
街17号,邮编:100600,电话:(010) 6532 5560,传真:(010) 6532 3557
我可以何种方式、在何处向驻上海总领事馆提交申请?
所有16周岁以上的申请者均按预约日期本人到签证处申请签证。16岁以下的申请者可通过一名自
己信任的人递交申请。
预约签证申请时间的途径:
1. 电话预约: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6:30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为8:00至15:30时),电话号
码:(021) 6217 1520转220分机
2. 通过网页www.shanghai.diplo.de “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用电子邮件预约日期”中的表格预约。
德国公民的配偶无需预约时间,但必须本人前来递交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
11:30时。
本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1. 申请签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于预约时间点放行,请准时到达本馆办公楼前等候区
2. 护照领取:每周一至周五13:30至14:00时。
已做出是否签证决定的护照既可自取也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快递信封可在签证处等候室领取。快
递费为上海市内人民币35元、邻省45元。
cobain - 2008-6-7 10:47:00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商务签证
2008年3月19日版
持申根签证者(只要签证上没有其他加注)有权前往所有“申根国家”(比利时、丹麦、德
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
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和匈牙
利)。一般情况下每半年最多逗留90天,在培训等须个别审核的特殊情况下,根据就业规
定,只允许每年最多逗留90天。如计划逗留更长时间,须申请需要批准的签证(见工作签
证须知)。
我可以何种方式、在何处提交申请?
根据本馆和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达成的协议,下列在本馆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
省和浙江省)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护照持有
人欲申请主要旅行目的地为德国的商务签证者向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签证受理部递交
签证申请:
1. 德国和其他欧盟成员国公司的工作人员
2. 由德国工商总会知晓的一家德国展览公司邀请的赴德国参加或参观某次展览会的商人
3. 欲对一家为在德国境内某德国工商会成员的德国公司进行访问的商人
所有其他人士向本馆递交申请材料。
我可以何种方式、在何处向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提交申请?
所有申请者均按预约日期本人到代表处签证受理部申请签证。
商务签证请致电(021) 5081 5572或5081 5964进行预约。
代表处签证受理部签证材料受理费为人民币200元。如不想利用在代表处预约日期、呈交申
请的方便,也可直接与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预约日期(见下页)。
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签证受理部接待时间:
1. 申请签证:每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时、13:00至16:00时
2. 领取护照:本馆办理完后,申请者前往代表处签证受理部取回护照,护照领取时间为每
周一至周五14:00至16:30时。
已做出是否签证决定的护照既可自取也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快递信封可在签证受理部等候
室领取。快递费为上海市内人民币35元、邻省45元。
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签证受理部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27楼
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
邮编:200122
电话:(021) 5081 5964
传真:(021) 6875 2653
签证咨询电话:(021) 5081 5579
签证受理部只受理因私护照。公务和外交护照须通过有关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直接呈送
本馆。
是否签发签证的决定只由本馆作出, 本馆也有权要求补交材料并要求申请者前来本馆面
谈。
本馆审核由代表处签证受理部呈交的签证一般需五个工作日,代表处收材料和发签证另各需
一天。本馆和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处急请申请者勿在审核期结束前询问签证情况。
我可以何种方式、在何处直接向驻上海总领事馆提交申请?
与驻上海总领馆预约的申请者按预约日期本人到本馆签证处申请签证。
预约签证申请时间的途径:
1. 电话预约: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6:30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为8:00至15:30时),电
话号码:(021) 6217 1520转220分机
2. 通过网页www.shanghai.diplo.de“ 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用电子邮件预约日期”中的表格
预约。
本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1. 申请签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于预约时间点放行,请准时到达本馆办公楼前等候区
2. 护照领取:每周一至周五13:30至14:00时。
本馆签证处地址:
领事和签证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邮编:200041
电话:0086 - 21 - 6217 1520
传真:0086 - 21 - 6218 0004
电邮: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www.shanghai.diplo.de
我须提交哪些材料?
1. 两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附上三张证件照(其中两张贴在表格上)(照片要求见“护照和
签证的照片要求”须知)
2. 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的护照
3. 中国工作单位派遣函(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赴德旅行者职位和赴德目的)原
件,函上须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 写有下述内容的德方生意伙伴的邀请函原件:
a) 拟逗留时间
b) 逗留目的(包括行程计划时间表)
c) 邀请人签名原件
5. 旅行费用来源证明(在邀请函或派遣函中写明)
6. 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这一旅行医疗保险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 承担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不仅适用于事故、而且适用于生病时)
• 承担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
• 最低保险金额:30000欧元
• 须有在欧盟各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例如通过一个办事处)
7. 本领馆辖区内的住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不全的申请很遗憾无法受理。
我还须知晓哪些情况?
1. 个别情况可能需要补交其他材料。
2. 本馆可要求提供所交材料的德文或英文译文。
材料齐全后,本馆一般需约五个工作日审核申请签发签证。
签证费是多少?
签证费为60欧元,用人民币支付。
请注意,签证处所有公务行为均免费。仅须支付上述签证费,通过德国工商总会上海代表
处申请者另交前述费用人民币200元。发放申请表和所有资料及预约日期均免费。
我向哪家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下列有固定领区的使领馆:
1. 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上海吴江路188 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 楼,邮编:200041,电话:(021) 6217
1520,传真:(021) 6218 0004
2. 驻成都总领事馆主管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成都人民南路4段19号25楼,邮编:610041,电话:(028) 8528 0838,传真:
(028) 8528 0866
3. 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
事务。地址:广州环市东路339 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 楼,邮编:510098,电话:
(020) 8330 6533,传真:(020) 8331 7033
4. 驻香港总领事馆主管香港和澳门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香港金钟道95
号统一中心21楼,电话:(00852) 2105 8777,传真:(00852) 2105 8788
5. 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省份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直
门外大街17号,邮编:100600,电话:(010) 6532 5560,传真:(010) 6532 3557
cobain - 2008-6-7 10:47:00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留学签证
2007年10月版
我可向何处提交申请?
留学签证申请原则上只能通过北京留德人员审核部提交。
北京留德人员审核部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2座0311室
邮编:100004
接待时间和个人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时
咨询、索取申请表格:
电话:0086 – 10 – 6590 7138
传真:0086 – 10 – 6590 7140
电邮:info@aps.org.cn
只有能提交下列材料的申请者才能破例得到本馆直接受理:
1. 三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附上四张证件照(照片要求见“护照和签证的照片要求”须知)
2. 有效护照
3. 一所德国高校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bedingungsloser Zulassungsbescheid)
(入学申请证明Bewerberbestätigung不行)
4. 在德国就读高校的资格证明,即最高学历证明(大学毕业证书、在大学尚未毕业的情况下出示高
考成绩单和大学在读证明)
5. 入境后医疗保险证明原件
6. 整个留学期间费用来源证明,如
a) 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银行账户上为第一学年存7020欧元的证明,此账户须有一限制条款:每
月取款不得超过585欧元。也可在德国某家银行驻上海办事处开设这种银行账户。对此后的费用
来源情况须作令人信服的说明。
b) 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提交的金额不限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应包括德国居留法
第66-68条规定的各种费用(交通运输费、管理费;必要时官方陪同人员的费用、国家支付的生
活费:住宿费、患病时和需要护理时产生的费用),或者
c) 奖学金证明
所有材料均请提交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材料不全的申请很遗憾无法受理。
我还须知晓哪些情况?
1. 个别情况可能需要补交其他材料。
2. 本馆可要求提供所交材料的德文或英文译文。
材料齐全后,本馆一般需四周审核申请签发签证。其间不回答有关办理情况的询问。
手续费是多少?
手续费为30欧元,用人民币支付。
请注意,签证处所有公务行为均免费。仅须支付上述手续费。发放申请表和所有资料及预约时间均
免费。
我向哪家德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下列有固定领区的使领馆:
1. 驻上海总领事馆主管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上海
吴江路188号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邮编:200041,电话:(021) 6217 1520,传真:
(021) 6218 0004
2. 驻成都总领事馆主管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成都
人民南路4段19号25楼,邮编:610041,电话:(028) 8528 0838,传真:(028) 8528
0866
3. 驻广州总领事馆主管福建、广东、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
址:广州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酒店19楼,邮编:510098,电话:(020) 8330 6533,
传真:(020) 8331 7033
4. 驻香港总领事馆主管香港和澳门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
中心21楼,电话:(00852) 2105 8777,传真:(00852) 2105 8788
5. 驻北京大使馆主管中国其他省份居民和常住人口的签证事务。地址:北京朝阳区东直门外大
街17号,邮编:100600,电话:(010) 6532 5560,传真:(010) 6532 3557
我可以何种方式、在何处向驻上海总领事馆提交申请?
所有申请者均需按预约日期本人到签证处申请签证。
预约签证申请时间的途径:
1. 电话预约: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6:30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为8:00至15:30时),电话号
码:(021) 6217 1520转220分机
2. 通过网页www.shanghai.diplo.de“赴德须知—签证规定—用电子邮件预约日期”中的表格预约。
本馆签证处接待时间:
1. 申请签证: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于预约时间点放行,请准时到达本馆办公楼前等候区
2. 护照领取:每周一至周五13:30至14:00时。
已做出是否签证决定的护照既可自取也可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快递信封可在签证处等候室领取。快
递费为上海市内人民币35元、邻省45元。
cobain - 2008-6-7 10:48:00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2008年4月21日版
根据2003年12月22日欧盟理事会决议(文件号2004/17/EG),自2004年6月1日起,每
份申根签证申请均须提供已投有效的旅行医疗保险的证明。
这一旅行医疗保险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 旅行医疗保险(个人或团体保险)可由申请人在居住国缔结,如无此可能,也可在第
三国或由邀请人在旅行目的国缔结
• 承担患病时可能发生的送返费用和医疗急救和/或医院急诊费用
• 保险金额不低于30000欧元,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如通过保险公司在欧盟各
国、瑞士或列支敦士登的办事处
· 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 在申请人患病风险明显较高等有理由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对保险金额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前往德国治病,除旅行医疗保险外,还须提供医疗费证明。
申请签证时原则上须出示旅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签证处保留一份复印件存档。
在本地提供的保险产品中,下述保险产品符合欧盟理事会决议中所定的前提条件:
·        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联众境外旅行保险
·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        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国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及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
·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金盛安心境外旅游行保险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地畅游出境旅行保险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中国公民境外意外伤害及紧急救援保险
·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公司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B款)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附加境外紧急
门诊医疗保险必须另外签订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综合及紧急救援保险精英计划D或
尊贵计划。这两种计划所涉及的境外住院医疗保险和境外紧急门诊医疗保险必须
另外签订
·        丘博保险集团海外商务旅行保险5号方案
·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境外旅行救援保障计划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和紧急门
诊医疗保险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救援医疗保险B款或C款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国行商务旅行保险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留学或工作保险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
·        皇家太阳联合保险公司无忧海外旅行保险A款
·        泰康人寿保险上海分公司出国人员意外伤害、医疗及紧急救援保险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人寿急难救助服务
·        太平环球附加境外旅行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        合众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只有上述产品以及在德国提供的针对外籍访客的旅行医疗保险在申请申根签证时才被接受。
其他保险公司可向本馆介绍符合欧盟理事会决议中所列条件的保险产品。请将贵司的保险产
品资料传到邮件地址ku-s@shan.auswaertiges-amt.de
cobain - 2008-6-7 10:48:00
中国上海吴江路188号
静安新时代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 (+86-21) 6217 1520
传真: (+86-21) 6218 0004
电邮: passvisa@gk-shanghai.org.cn
网站: www.shanghai.diplo.de
中国证书认证须知
2007年10月版
一、前言
认证的目的是证明中国官方证书的真实性。通过认证可证实一份外国官方证书的真实性。要
在德国有关部门使用的中国证书(如出生或结婚证)一般须认证。不过仍请您向须呈交证书
的部门询问是否需要认证。只有在本馆领区即江苏、安徽、浙江三省和上海市出具的官方证
书才能认证。
如系广西、海南、广东或福建省出具的证书,请与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联系。如系香港或澳
门出具的证书,请与德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联系。如系其他省份出具的证书,请与德国驻北京
大使馆联系。
下列注意事项系根据所知情况列出,但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担保。
二、注意事项
1. 出具公证书
一般的中国证书仅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能直接认证。只有由一家中华人民共
和国官方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才能认证。
因此请您将证书复印件一份送当地有关官方公证处(婚姻状况证书一般在户口所在
地)公证。大多情况下您也可同时请公证处找人将证书译成德语。
在上海可与下述公证处联系:
上海市公证处
地址:上海凤阳路660号
邮编:200041
电话:(021) 6215 4848
传真:(021) 6215 0336
网址:www.sh-notary.com
2. 外办认证
此后您须将公证书送有关外事办公室认证。
在上海负责领事认证的部门为: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3楼338室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五13:30时至17时
电话:(021) 6247 0833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只认证上海出具的公证书。如系其他省份出具的公证书,请与该省
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
3. 本馆认证
只有经有关外事办公室认证的公证书本馆才认证。认证一般需一个工作日。本馆领事
事务窗口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时至11:30时。
手续费
婚姻状况公证书:20欧元(根据国外费用规定第230条)
其他官方公证书:40欧元(根据国外费用规定第231条)
手续费按当时汇率用人民币支付。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向本馆领事签证处咨询。
cobain - 2008-6-7 10:49:00
Generalkonsulat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Shanghai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在德国驾车
2005年10月版
在德国短期居留(半年以内)时
中国驾照持有人如满足以下条件可在德国驾车:
— 持有附译文的中国驾照公证书

— 中国驾照已由中国有关部门转为国际驾照。负责此事的是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沁春路179号,电话:6498 7070 - 54280)。
在德国长期居留时
在德国建立登记住所的中国驾照持有人六个月内有权不经换证在德国驾车。
如能证明保留在德登记住所不超过共十二个月,驾照主管部门可将换证申请期限续延六个
月。
在德国长期居留时中国驾照换证
六个月满后中国驾照须换成德国驾照。
为此须在一驾校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
参加驾驶学习不是必须的,但会增加立即通过考试的机会。
在德国长期居留时换证原则
务必注意下列原则:
— 六个月满后不换中国驾照而驾驶轿车者因无证驾驶(道路交通法第21条)而违法。
— 最晚在建立住所满三年后换证。如未在此期限内申请换证,须在签发驾驶许可前另外完
成驾驶学习(驾驶许可规定第31条第1段)。
— 申请签发德国驾驶许可须附上一份外国驾驶许可尚有效的声明书。
— 换证时中国驾照原则上须上交。上交德国驾照后,中国驾照可收费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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